卡丽娜
进口规定:
免费进口:
- 17岁以上的旅客:
– 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或250克烟草;
– 2升餐酒;
– 1升酒精含量超过22%的烈性酒或2升酒精含量低于22%的酒精饮料。
- 所有旅客:
– 60毫升香水;
– 250毫升淡香水。
– 货物,包括礼品和纪念品,金额不超过200 KM。
武器和弹药规定:
需要有关部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。请联系内政部。
野生动植物:
某些濒危植物、活体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口受CITES限制或禁止。
有关法规的更多信息:
允许:
少量新鲜水果和蔬菜(除土豆外)及植物产品。
出口规定:
艺术品的出口被禁止。
宠物:
鸟类、猫和狗需要在原产地颁发的健康证明。此外,猫和狗还需要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。
货币
货币进口规定:
货币进口规定:
本地货币(可兑换马克 – BAM)无限制。超过10,000 KM或等值金额必须在抵达时申报。
货币出口规定:
本地货币(可兑换马克 – BAM)和外币:至进口和申报金额。超过2,500欧元等值的金额 – 需要银行确认该金额已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取或由授权银行购买。
机场
(12美元)向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登机前往国外目的地的旅客收费。
付款地点:出发机场。
例外:不离开机场中转区的中转旅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