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 (PDV)
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,销售税税率是基于特定商品和服务的购买价格向消费者征收的税款,税率为 17%。
免增值税购物
外国公民在离开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海关后,可以申请退还任何增值税 (PDV)。
只有在购买的商品价值超过 100 马克时,才可以申请退税,例外情况包括油类、燃料、酒精和烟草制品。
要申请增值税退税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在购买时,您必须要求零售商为您填写 PDV-SL-2 表格,以便申请增值税退税。
- 离开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后,必须向海关提交收据、购买的商品以及填写完整的原始 PDV-SL-2 表格。
- 海关将确认 PDV-SL-2 表格和收据,并确定是否满足所有增值税退税的条件。
- 买家或被授权申请增值税退税的个人/法人必须在购买后三个月内将认证的原始 PDV-SL-2 表格交给卖家。
增值税退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:现金退还或存入银行账户。
如果以现金退还,卖家必须立即退还增值税;如果存入银行账户,交易必须在 15 天内完成。